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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征求《荆门市食品安…[623]

  • 瑞士颁布动物源性食品草…[621]

  • 市商务局

        负责对食品流通领域的行业进行指导与管理,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督促食品流通行业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制度,自觉抵制劣质食品上市;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管理,提高肉品质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依法取缔私宰窝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市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市农业局

        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无公害农产品地认定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管;加强对畜禽场、水产品养殖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特别是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的监管,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行为;做好动植物检疫、防疫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管工作;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

    市卫生局

        负责消费领域的卫生监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与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管机制;继续在消费环节蔬菜农药残留监管工作;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企业、托儿所等集体食堂和农村集体餐饮的食品卫生监管,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消费领域食品卫生抽检,发布食品卫生监测及食品污染预警信息。

    市质监局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准入条件,提高食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的日常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抽验信息,查处生产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

        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取缔有固定门点的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市场巡查,打击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保健品的违法行为;对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进行整治;监督管理集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自检工作;查处食品虚假广告。

    市林业局

        负责经济林产品(包括干鲜果品及木本粮油、饮料、调香料等)、森林食品(包括森林蔬菜、食用花卉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食品等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市教育局

        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在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健康知识教育;负责高考、中考期间饮食安全保障;协助有关部门清理学校周边违规设置的饮食摊点。

    市环保局

        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企业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农业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和养殖水源的环境保护;及时调查处理与食品有关的环境污染事故,并对事故隐患的治理实施监督。

    市公安局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执法活动,查处暴力抗法案件;依法查处生产、经营领域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粮食局

        依法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原粮质量进行监管;定期将全市粮食质量的监督、监测结果进行通报。

    市财政局

        根据鄂财社发[2006]3号文件精神,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要根据财力状况,适当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逐步改善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为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

    建设局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

    主办单位:荆门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子邮箱:jingmenshipin@163.com 传真号码:0724 8885058
    备案序号 :鄂ICP备